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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交通运输局

新化县 政府机构

主要职能与职责:(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和标准。积极参与调研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交通运输

主要职能与职责:(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和标准。积极参与调研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内民航机场有关管理工作。(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重点和大中型国养公路、干线公路、与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干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县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八)制定地方性交通行业科技标准、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资料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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