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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司法局

新化县 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新化县司法局始建于1980年,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司法局设中共新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局机关内设依法治县办秘书组、办公室、法治调研和督察股、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主要职责新化县司法局始建于1980年,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司法局设中共新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局机关内设依法治县办秘书组、办公室、法治调研和督察股、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股、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合同审查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装备财务保障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政工室;设有三个事业机构,分别是新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新化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新化县公证处。派出机构有30个乡镇(场、街道)司法所。司法局主要担负着全县法治建设、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合法性审查、公证证明、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及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等工作职责。

资料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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