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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营商环境办公室

新化县 政府机构

新化县营商环境办(以下县营商环境办)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新化县营商环境办(以下县营商环境办)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一、主要职责(一)组织拟订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二)制定全县营商环境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度,推动营商环境领域重点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制度集成创新,统筹推进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场、区)建立营商环境共建共创共享机制。(三)建立健全协调联动、监督检查、督查考核、投诉受理处置等相关机制,统筹推进市场、法治、开放、要素、政务、信用环境建设及监督检查。协调维护和优化国家、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环境。(四)负责全县营商环境督查考核工作,开展对营商环境工作的调度指导、督查考核、通报奖惩等。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考核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围绕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督促营商环境量化指标的任务分解、分析监测和督办落实,指导全县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建设和提升工作。(五)负责有关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督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等工作。督促项目建设“两个前期”、降低“四个成本”、持续建好用活“四大超市”等重点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督促全县规范涉企检查。牵头落实“赋码入企”机制。(六)负责全生命周期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首席服务专员、营商环境监督员等制度,协调涉企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审批事项。协助做好项目策划、定位、包装、对接、洽谈、签约、开工、投产等全流程服务工作。推进惠企政策落实。(七)行使依法依规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八)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提炼、宣传推介、交流培训,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氛围。(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机构情况县营商环境办目前内设5个正股级组室、1个二级事业机构。5个组室分别是:综合协调组、改革创新组、企业服务组、督查考核组、投诉监督组;1个二级事业机构是:新化县营商环境事务中心。

资料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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